详细内容
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,但明明应该休息的“病人”却在外旅游,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。
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,公司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。
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,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“病假条”。所谓的病假条,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。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,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“长得”不太一样,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。
将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与快递中的病假条进行对比发现,两者外观几乎一模一样——格式、字体、字号都一样;有医院的名称、标志;有记者提供的化名、年龄、日期和病情;与医院开出的病假条格式一致,门诊号为空白;有“诊断证明”字样,有医院“门诊诊断证明章”红章和医师打印的签名。
“诉讼中,对病假条的要求就是符合证据的"三性",即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。”杨宏营说,在侵权类诉讼中,休假或休息时间有一套参考标准,如果病假条上的建议休息时间明显超过标准中建议的时间,律师会对休假时间的合理性、必要性提出质疑,必要时会提出对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进行鉴定;律师还可能质疑病假条上的伤情与诉讼内容是否有关联、时间段能不能对上。